有客户咨询,从外单位购入旧设备一台,折旧应如何税前如何扣除?下面结合案例简要说明税会相关处理。
案例:假设某企业购入旧设备时取得发票不含税金额30万元,已知该设备在原企业已使用3年,入账时原值40万元,使用寿命为10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公司购入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购买价款30万元;企业应当根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确定该设备的会计折旧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对于购入旧设备具体如何计提折旧,《企业所得税法》、天行体育官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税务局其他文件未见明确规定,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公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对此问题有过明确解答:“(三)问:购入的旧设备如何提取折旧?解答: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和折旧年限,不论是新旧设备,均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以及第六十条处理,其中对购入的旧设备又以按实际使用剩余年限提取折旧,计税基础应为买入价加上相关税费”。
如参照上述规定,公司购入该设备的计税基础为购买价款30万元;该设备的最低税收折旧年限=10-3=7年。
(1)若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9〕81号)第三条规定,企业釆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诗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公司购入该设备的计税基础为购买价款30万元,最低税收折旧年限=(10-3)*0.6=4.2年。
(2)企业购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一次性折旧扣除政策,则该设备的计税基础30万元,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实际业务中旧设备的购进难以取得证明使用年限初始购置发票等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做出过如下规定:“关于企业取得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认定问题,如果能够取得前环节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证据,如初始购置发票、出厂日期等能够证明已使用年限的证据,则可就其剩余年限计提折旧;对无法取得上述证据的,应当根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然后与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折旧年限相乘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