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联网到生命科技,从集成电路到智能装备,从商业航天到人形机器人,10个千亿级产业集群,超百家上市企业,8万家工业企业,超百万家经营主体,地区生产总值连上7个千亿级台阶,人均GDP持续位于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江苏无锡致力于科技创新引导,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前沿高地。无锡市两级法院秉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聚焦保护“知产力”,以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
下图:无锡知产法庭法官与技术调查官共同对案涉计算机开展证据保全。 赵伟 摄
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专业门槛高、类型新、技术难,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交织,如何快速准确查明案件技术事实,是知产审判实践中长期面临的一大难题。
西门子工业软件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与服务提供商,该公司开发的NX系列计算机软件是世界上最先进的、面向制造业的高端软件之一。2023年,西门子公司诉至无锡知识产权法庭,诉称某企业长期复制(安装)使用西门子公司开发的NX系列计算机盗版软件,请求法院判令某企业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起诉的同时,西门子公司要求对被告电脑中使用的涉案软件名称及版本、版权人信息、产品注册号、使用日志及安装时间等进行保全。
承办法官单甜甜翻阅立案材料后,认为涉案保全成功与否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点和难点。“计算机软件存在容易被覆盖、被删除的特点,所以保全措施一定要及时。同时,对计算机专业知识也有要求,还要注意保全方式、数据留存等细节,防止在保全完成前发生变数。”单甜甜介绍,“要是在以前,我需要马上恶补计算机软件相关知识,担心如果保全不到位怎么办。不过现在就不会了。”
据介绍,无锡知产法庭已建立“4﹢N”调查官制度,即4名常驻技术调查官每周按固定天数至法庭办公,同时根据案件需要和技术领域特点,另有多名技术专家参与支持服务。法庭还成立了包括材料、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与通讯、化工、机械、生物医药、植物、集成电路等领域40余人的技术咨询专家库。
为确保保全到位,单甜甜立即向擅长该领域的技术调查官赵子赫、白欣欣寻求帮助,一起对检索方法、保全方式等进行了商讨,确定了保全方案后,迅速赶到被诉企业,对某企业的30余台电脑中NX软件安装、使用情况逐一检索并如实记录。在两名技术调查官的辅助下,本案的证据保全顺利完成。
“技术调查官、技术专家是知产审判宝贵的‘外脑’资源。他们协助法官开展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意见,帮助法官将‘技术事实’准确还原为‘法律事实’,有效弥补了法官在技术事实查明上的短板,其专业性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无锡知产法庭庭长陆超介绍。
“每一项科技研发的背后,都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护创新、激励创新,就是要让每一项创新都受到‘真保护’。”陆超说。天行体育官网
南方公司(化名)是一家从事环境试验设备和光伏太阳能装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于2013年底自主研发了“硅片分片吸片送片传送装置及硅片传送方法”技术方案,这一技术为公司带来了不少的收益。
2019年,南方公司发现,从事自动化设备及零部件技术开发、制造和销售的鑫鑫公司(化名),于2018年4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硅片分片及吸片送片装置”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18年10月获得授权。经调查,鑫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南方公司离职员工李某的配偶,李某自南方公司离职后,不仅生产与原公司同类的产品,还基于在原公司知晓的生产技术申请了专利。南方公司遂向法院提起专利权权属诉讼,后法院判决确认涉案专利权归属南方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亦对专利权利人核准变更。
不料,纠纷并未就此终止。2021年,南方公司发现鑫鑫公司还在对外销售使用上述专利的设备,双方交涉未果后,南方公司诉至无锡知产法庭,请求判决鑫鑫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鑫鑫公司将南方公司职务发明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并在专利权利人变更为南方公司后,仍旧实施侵权行为,侵权恶意明显。”无锡知产法庭法官李骏介绍,“此外,鑫鑫公司在专利使用范围、销售数量、价值等方面,多次作出不实陈述,严重妨碍正常的审判秩序,法庭为此进行了大量的比对、问询和调查工作。”
最终,合议庭综合考虑侵权故意、侵权行为情节和影响及已查明的获利等因素,参考惩罚性赔偿因素,判决鑫鑫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南方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0万元。
此案后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在确认鑫鑫公司侵权行为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依法从严惩治侵权假冒。据介绍,2023年,无锡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及参考惩罚性因素裁判案件11件,最高判赔额1500万元。
2023年12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 保障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意见》;2024年6月,又出台《关于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十条司法措施》,不断细化各项服务举措,以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切实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真心感谢无锡市两级法院的努力!两件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和1件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并调解,不仅为公司挽回了100余万元的设计费损失,还为公司上市清除了风险障碍。”大全公司(化名)负责人王某紧握着江阴市人民法院法官高勇的手激动地说。
大全公司是一家从事新能源汽车设计、研发、制造的企业,因开发方向盘、复材车身等需要,与千千公司(化名)签订了两份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千千公司设计,合同金额400余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千千公司认为大全公司未按约付款,遂以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江阴法院,并申请对大全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与此同时,大全公司发现有关合同的技术开发内容被千千公司另行申请了专利,后续的新能源车型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故而拒绝付款,并以千千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相关专利申请行为侵害技术秘密为由向无锡中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大全公司正处于上市辅导期。由于千千公司申请对大全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大全公司的上市前评估得分极为不利。相关专利被千千公司提前申请,上市前知识产权审查也存在较大风险。”高勇介绍。
既要尊重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又要保障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在初步查实案情的基础上,考虑到大全公司的拟上市具体情况,两级法院确立了以调解结案加速案件进程、彻底解决大全公司上市后顾之忧的办案方向,深入了解双方诉求,组织精干力量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解析主要裁判思路、分析双方利害关系等方式,法院确定了双方利益平衡点,最终3个案件一并达成调解协议,明确相关专利全部归大全公司所有。在大全公司付清第一期款项后,法院及时将大全公司的账号解除保全措施,清除了大全公司上市过程中因账号被冻结和专利被抢先申请产生的风险障碍。
这是无锡市两级法院不断优化法治服务的一个缩影。据悉,2024年4月,无锡中院启动安商惠企“十百千万”专项行动,“服务千家‘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是其中的一项重点任务,该项工作目前正在持续开展中。
“无锡法院服务科技创新,持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经营主体创新创造注入‘强心剂’,以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无锡中院副院长杨志钢说。